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火花镇**年边坡防护项目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明细
2.3计划工期:**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2.5标段划分:紫云自治县火花镇**年边坡防护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略)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略)。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地点(略)。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略):/
质疑及投诉详招标文件内容明细
无
招标人: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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