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评豁免管理建设项目清单>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清单>的通知》(黔环通〔**〕**号)、《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铜环通〔**〕**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铜仁市筱启环保年处理**万吨固废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