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方县黔西北商业中心建设临时用电工程项目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规模:项目投资:**,(略)
2.3计划工期:**天
2.4招标范围:大方县黔西北商业中心建设临时用电工程
2.5标段划分:大方县黔西北商业中心建设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观水路电商产业园3号楼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略)。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报名时间:**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时(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地点为毕节市七星关区观水路电商产业园3号楼2楼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略):(略)
无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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