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略)**G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百兴镇采购大龙井和董家寨等村的路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日
二、变更原因
本项目不涉及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因笔误故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出变更。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招标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1)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招标文件第三章3.4.2 《响应文件》中(2)资格文件 |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招标文件第一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 年8月**日**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截止时间:** 年8月**日** :** 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 文件,并于当日**:** 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年8月**日**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截止时间:** 年8月**日** :** 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 文件,并于当日**:** 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
名称:纳雍县百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胡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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