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更正说明
项目名称:平塘县县城后山至新区内涝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略)**LI**
1.本项目的批复:①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塘县县城后山至新区内涝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 号)内的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②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塘县县城后山至新区内涝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发改投资〔**〕** 号)内的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③项目系统备案总投资为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 万元,与公告内合同估算价一致。
2.原招标公告上:“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略),电话:(略)-(略)”现变更为:“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略),电话:(略)-(略)”
3.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