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永和镇萍水村**年广州市协作资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永和镇萍水村**年广州市协作资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中共瓮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以瓮乡振领复〔**〕**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瓮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项目投资:约(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1.DN**PE引水管**米,DN**PE给水管**米,DN**PE给水管**米、DN**PE给水管**米、DN**PE给水管**米、DN**PE给水管**米与相关配套辅助设施;2.新建水池4座。其中:**立方存水池1座、**立方水池2座(青菜坪泵房一间)、**立方水池1座;3.修建项目永久性公示牌1座。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工 期:**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每日0:**至**:**;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略)(http://**.**.**.**:**/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
5.2投标地点:(略)(http://(略))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及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3层
电话:(略)-(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瓮安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B座**楼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