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污水处理厂、贵州省三都县大河镇巴佑村岜安采石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略)-(略) 、(略)
传真:(略) 、(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室,(略)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产城融合项目-污水处理厂 | 瓮安县银盏镇瓮安县青坑工业园区 | 贵州瓮安经(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瓮安县青坑工业园区,主要服务瓮安经开区基础工业园区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3m2;设计规模**m3/d,采用“生活污水—格栅—调节池—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池—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出水计量渠—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坑河。消毒工艺“紫外消毒”,污泥脱水采用叠螺脱水机脱水,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综合池、生化处理综合池、1#辅助生产用房、2#辅助生产用房、除臭设备等。污水收集管网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2.**%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料进厂后采用覆盖抑尘,设置建筑围挡、场地喷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密闭运输,限速行驶,车辆出入口设置轮胎清洗池,对驶离施工车辆进行清洗,出入口硬化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不设施工生活营地,在场区相对低洼地带,修建临时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可实现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一套除臭系统,对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的各池体加盖密封,各封闭单元内的臭气通过臭气收集系统通过风机引入二级复合式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H2S、NH3执行《贵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和甲烷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中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m3/d,处理园区收集的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格栅—调节池—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池—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出水计量渠—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坑河。制定严格的污水排入许可制度,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管网。加强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项目出水稳定达标。 (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水口监测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及技术考核规范》执行。 (3)根据《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来源于为风机、水泵、脱水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各类设噪声源强在**~**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采取源头降噪、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废机油、分析化验废液、废紫外线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执行。 (2)污泥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污泥控制标准后,暂存在污泥堆场,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污泥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规定,对污泥堆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四周设置地沟收集跑冒滴漏。 (3)废栅渣、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无 | ||||||||||||
2 | 贵州省三都县大河镇巴佑村岜安采石场建设项目 | 三都县 |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大河镇巴佑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 秒,属于土砂石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项目,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9.**%。本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矿,设计生产规模**万m3/a,设计服务年限8年,总占地**.0hm2,其中开采区面积6.**hm2,其他占地面积4.**hm2,开采标高:+**~+**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落矿方法为中深孔凿岩爆破;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分期开采,第一期开采标高为+**m~+**m,分3个台阶开采,第一个台阶高度为**m,开采至+**;第2个台阶高度为**m,开采至+**m;第3个台阶高度为**m,开采至+**m。第二期开采标高为+**m~+**m,分3个台阶开采,每个台阶高度为**m,依次按**m台阶开采至+**m;第三期开采标高为+**m~+**m,分3个台阶开采,每个台阶高度为**m,依次按**m台阶开采至+**m;第四期开采标高为+**m~+**m,分2个台阶开采,每个台阶高度为**m,依次按**m台阶开采至+**m;第五期开采标高为+**m~+**m,分2个台阶开采,每个台阶高度为**m,依次按**m台阶开采至+**m。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三都县鸭寨水库工程,开采建筑石料用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矿,采用破碎机、振动筛等加工机械,加工成五眼砂、七眼砂、碎石或搅拌制成混凝土成品运至鸭寨水库建设使用。砂石生产规模**万m3/a,其中**万m3/a砂石用于生产混凝土,另外**万m3/a碎石料用于水库大坝工程填筑料。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开采区地表剥离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将施工扰动控制在设计开采区域范围内,不得对开采区域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已形成的采空区,要求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按设计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矿区道路两侧及工业场地周边空地进行绿化(植树、种草)。剥离的表土及废石及时运至临时表土堆场堆放,避免引起水土流失。临时表土堆场周围建设截排水沟,导排场外雨水,避免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材料装卸要轻拿轻放,易产尘物料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封闭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施工现场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过程中车辆不得超载,应用篷布覆盖。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等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施工过程对施工作业面、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运输车辆可采取人工冲洗车辆(车轮),防止带尘运输。当出现风力≥4级天气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选择优质机械设备、检验合格的车辆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尽量减少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装修要求使用国家检验合格的环保涂料、环保型油漆、胶粘剂及装饰材料,产生的废气量较少,加强室内环境通风。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开采区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废石,运往临时表土堆场分区堆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利用。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润滑油)采用密闭、防渗的危废收集桶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开采区外的生态环境、地貌、植被,防止干扰和破坏。设计未开采的区域应保持原貌,不破坏植被;加强工业场地周边空地的环境绿化。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开采期间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和覆土复垦,种植农作物,在采区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活动区,严禁越界开采。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表土堆场妥善堆存,临时表土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进行绿化。加强管理教育,杜绝作业人员打猎、捕捉蛇类、鸟类,严格限制开采范围,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开采剥离的表土、废石应及时清理并统一平整碾压堆放,修筑挡土墙,同时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采空区及时回填、覆土复垦或绿化。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无组织排放废气 剥离产生的粉尘、采场装车产生的粉尘由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钻孔产生的粉尘采取湿式钻孔,洒水措施;爆破废气采取炮被覆盖,喷淋降尘;破碎加工区应进行封闭(封闭钢架棚),工业场地地面硬化,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破碎机、筛分机和下料口均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卸料口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皮带运输机设在封闭的走廊内,降低转载、卸载落差;砂石堆场地面硬化、设置封闭棚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围墙围挡和配备编织物覆盖防尘;临时表土堆场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场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处理、定时洒水措施。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有组织排放废气 ①水泥储罐粉尘 水泥罐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罐顶呼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后由罐顶**m排气筒(DA**)排放 ②搅拌粉尘 搅拌系统全封闭,物料输送过程中均为密闭输送,粉尘收集后,经搅拌装置上方设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后,由装置顶部**m排气筒(DA**)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采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临时表土堆场淋溶水 设置沉淀池(总容积**m3,分两格:沉淀池+复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和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 设置沉淀池(**m3)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搅拌机清洗废水 设置沉淀池(**m3,分两格,分别为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 项目办公生活区设1个隔油池(0.5m3)和1座化粪池(**m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良好状态,降低运行噪声;破碎、筛分机等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安装基础减振措施;水泵安装基础减振措施,空压机安装消声器;运输车辆在场区限速缓行,在经过村寨等敏感点时限速、禁鸣。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剥离的表土及废石、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清掏的沉渣进入临时表土堆场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利用。搅拌机冲洗废水沉淀池清掏的沉渣、水泥储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搅拌系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混凝土搅拌原料利用。废矿物油采用专用桶装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