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于**年4月2日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7日**:**分),共有7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方案,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竞争性谈判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符合评标要求的6家投标人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独立的二次报价和汇总(按照报价由最低三家排序),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二次报价(单价/个) | 二次报价(总价) | 推荐排序 |
1 | (略) | ** | ** | 1 |
2 | (略) | ** | ** | 2 |
3 | (略) | ** | ** | 3 |
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提出,非书面意见,恕不接受。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