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略)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类)发布的"【经开区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基地项目(二期)施工】"(入场登记号:【E(略)(略)】)招标公告。 因【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四条“除不可抗力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变化、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变更等非招标人原因发生变化,招标人启动招标程序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 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及流程办理退还事宜。 特此公告!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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