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略)(略)3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BIDDING报价起止时间:(略) **:** -(略) **:**
采购单位: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远程案件会商室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远程案件会商室:包含分体式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机、全向麦克风、音视频线缆。详细参数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 | 1台 | **.** | 科达华为/huawei中兴 |
附件:**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室设备采购-附件V1.**.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至**:**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略) 铜仁市 德江县 其他街道 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供应商需提交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承诺函,承诺所提供产品完全满足采购参数要求,并能够与“贵州省检察机关远程案件会商系统无缝对接”(贵州省检察院远程案件会商系统已中标品牌为科达),并在承诺函上加盖制造商的公章。 2.中标供应商完成远程案件会商本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后,自行联系省院相关负责人完成与贵州省检察机关远程案件会商系统联调工作。 3.本次采购的会商设备质保期限为5年。供应商需承诺提供5年的质保服务,并承诺在售后服务期间,如遇操作或质量问题,保证在**分钟内响应,若问题无法及时解决,本单位保留退换货的权利。若供应商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导致正常办公受影响,本单位将进行投诉。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鉴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本单位不承诺具体的付款期限。供应商不得催促付款。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等原因导致付款逾期,供应商应同意不将此视为我方违约,不追究我方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