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关岭县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kV内部联络线路工程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8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 (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岭县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kV内部联络线路工程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
(略) |
(略) |
本工程将岗坪光伏电站~光照水电站**kV线路π接入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kV升压站,线路于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kV升压站同塔双回出线,新建同塔双回N1~N5,岗坪侧通过N5接至岗坪升压站构架,光照水电站侧通过N5接至原#**塔,最后接至光照水电站构架。新建线路长度2×0.**+1×0.**km,按单、双回路架设。同时拆除原岗坪光伏电站~光照水电站**kV线路#**塔~岗坪光伏电站**kV升压站段线路,拆除长度约0.**km。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已采取的措施: 1)对植被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①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表层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工程建设中永久占用或临时占用的林地等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表层土堆置期间坡脚四周采用装土草袋围护,堆高控制在4.0m;采取临时拦挡和苫盖措施,作为后期复耕和恢复植被用。 ②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 ④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⑤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选择了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⑥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⑦选用当地树种、草籽等对本工程临时占地及塔基处进行了植被恢复。 2)动物生态的影响防护措施 ①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按照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②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 ③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了水体污染;保护动物的生境。 3)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措施 ①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重点是塔基区域,表土进行了集中堆放,并采取彩条布和编织袋装土拦挡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扰动区域经土地整平后,将表土回填至扰动区域,对原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②对于挖方边坡,在挖方区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坡底设置排水沟,截水沟需顺接至坡底排水沟或周边天然排水系统。对于填方边坡和塔基区域,根据地形地貌设置排水沟,并将截排水沟顺接至周边自然排水系统中。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砂池;排水沟末端与天然冲沟交接处和有落差的截排水沟交接处设置消能防冲措施。 ③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4)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施工已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范围内。 ②施工中未对通道进行砍伐,未在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 ③施工期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整改措施: ①选用当地树种或草籽对塔基及其他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②派专人进行养护,保证植物存活率。 ①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减少鸣笛; ④夜间未施工。 运行期: 生态环境影响: 可研设计阶段所提措施: (1)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线路巡检时禁止将车辆开入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破坏区域内植被。 (2)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3)林区巡检注意防火。林区巡检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4)加强线路维修期的生态管理,对线路运行操作、维修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爱护一草一木,禁止对沿线天然林、公益林自然植被和水域生态系统的破坏。 本环评所提保护措施: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线路巡检时禁止将车辆开入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破坏区域内植被。 (2)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3)林区巡检注意防火。林区巡检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4)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对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巡检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巡检人员保护理念。 运行期线路维护的生态保护措施 (1)建立生态环境现状数据档案及生态信息网络,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监测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降低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3)加强线路维修期的生态管理,对线路运行操作、维修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爱护一草一木,禁止对沿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植被和水域生态系统的破坏。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 ||||||
公众参与调查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略)、(略)(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