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略)** | (略) | 总价 | 人民币(略) |
(略)受贵安(略)委托,对【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一期B栋一层电力增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一、项目名称: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一期B栋一层电力增容项目
二、项目编号:GZXY-(略)
三、开标时间:(略)**:**
四、评审地点:(略)
五、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略)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选(成交)具体如下:
中选(成交)候选人:(略)。
六、公示期:(略)至(略),共计4天。
供应商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间按相关规定以(略),否则不予接受;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子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八、公示媒体: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贵州省门户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略)/)。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略)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贵安(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A3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