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校企联合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开阳县校企联合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号:GZJDZB-(**-**)
(三)评估价/预算价(万元):**.**
(四)最低限价(万元):**.**
(五)合同履约期限:**年
(六)服务时间:**年,自签订《经营权协议》并生效日起**年
(七)服务地点:(略)
(八)采购范围:对开阳县范围内**所寄宿制学校提供校企联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无。
二、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年7月4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略)-2号
(三)方式:(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现场获取。
(四)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地点:(略)-2号
(三)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
(四)开标地点:(略)-2号
四、公告期限: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五、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阳县教育局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2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