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公司智慧电厂建设#2机组输煤系统MCC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码:**-**(略)-**)招标文件,相关问题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提到投标人应标本次项目塑壳断路器及 ATS 设备的品牌型号应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参考品牌之一或相当于同等质量产品。提供非参考品牌产品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技术参数对比表逐项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请问:上述提到的塑壳断路器及 ATS 设备技术参数对比表需要分别体现哪些具体参数?请给予标准表格模板。
回复一:按招标文件执行,提供非参考品牌产品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技术参数对比表逐项对照招标技术要求(第三章招标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三、技术要求:第3.9条和4.1-4.**条逐项对照),注明偏差说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制造商公章);2.具备CMA资质的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项目覆盖招标主要参数。
因处理异议时间较长,导致回复时间超过期限,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9:**(北京时间)。
特此回复!
(略)
**年7月7日
文件预览:智慧电厂建设(#2机组输煤系统MCC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