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定县黄龙山二期风电场、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高压开关及汽车轮毂锻铸造件建设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8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略)-(略) 、(略)
传真:(略) 、(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室,(略)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贵定县黄龙山二期风电场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德新镇 |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贵定县德新镇,本项目拟安装**台6.**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MW,风电场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通过5回**kV集电线路连接至已建成的**kV螺丝壳升压站(原黄龙山风电场升压站),新建**kV设备间隔。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0.**%。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防止因施工方式不当破坏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剥离表土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坡面工程等区域的工程防护措施。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开挖土料、石料就近集中堆放,便于回填,多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方置于附近设置的弃土场,弃土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占土地应按相关手续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尽量选取在道路征地范围内;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植被植物的影响。临时公路施工应编制雨季施工实施计划,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避免污染水体。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平整,边复耕。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在开挖集中区、施工道路等地非雨日早、中、晚来回洒水以减少扬尘。水泥物料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散装水泥罐运输,对水泥存储设备所有通气口安装合适的过滤网,运输和装卸过程采用全过程封闭,并经常对密封储罐、密封系统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查和维修。实施路面硬化并进行洒水降尘。对土石方、表土、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临时堆放采取覆盖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有2套混凝土拌和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并投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周边混凝土搅拌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絮凝沉淀池两座(各4m3),互为备用。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m3)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m3),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吸粪车定期清理后,用作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物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进行爆破预警, 尽量避免在地面敷设雷管和导爆索,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覆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减缓爆破产生的振动、冲击。确保施工期产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建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分别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的2个弃渣场堆存。施工过程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土堆存区域,并采用编制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的方式,作为临时拦挡措施、在施工期结束后,回用于覆土以及植被恢复。弃渣场红线范围内应设置截、排水沟,弃渣场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避免施工期和营运期流失的泥沙随排水沟中的径流直接排入地表水,影响水质,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kV螺丝壳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转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等相关要求执行。 6.对弃渣场的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弃渣场施工范围,将渣场内的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在各弃渣场库尾,并用填土麻袋挡墙拦挡。堆渣前,在弃土场出口设挡渣墙,设置截水沟,在截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堆渣完毕后利用表土对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全面撒播草种绿化,弃渣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合理确定坡度。弃渣场下游应建拦渣坝,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墙身伸缩缝预留与塞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接缝平直,塞缝严密,泄水孔排水坡按相关要求埋设,并保证泄水孔排水通畅。墙面应光洁、平整、密实,无蜂窝、麻面现象。墙顶、两墙面与基础连接处应密贴封严;挡墙养护期间避免碰撞、振动和承重,防止砌体损坏。墙背填筑应人工分层夯实等。 7.集电线路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塔基、集电线路用地及开挖范围,不得越界施工。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架空塔基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场地电缆沟一侧和塔基旁,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在临时堆放点的周围用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区顶部用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做好表土的保护工作,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施工完毕后对架空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施工扰动未占压裸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 8.对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措施 施工布置应远离不可用林地,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在不可用林地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对涉及不可用林地红线的现有道路,仅依托该道路进行设备及材料的运输,禁止在该范围内进行施工。 9.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国家、省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施工和管理人员相关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知识。在主要的施工区、施工人员的生活区等关键区域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重点标注说明施工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又极易被捕杀的重点保护动物,包括动物图片、保护级别、保护意义及对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的惩罚措施,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风机竖立后,在基座周围植树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可用树种有马尾松、杉木、麻栎、落叶栎、火棘、蔷薇、檵木、芒、白茅以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贵州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对所有的电缆沟,管道洞口进行封堵。开展员工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保护候鸟意识,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以风力发电,不消耗原辅材料,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每天车辆通行产生的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经项目区内植被吸附,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行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kV螺丝壳升压站,不新增管理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减少风机噪声的影响。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行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依托**kV螺丝壳升压站,不新增管理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升压站员工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风机叶片后期维护及更换会产生少量的废旧零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不得随意外弃。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依托**kV螺丝壳升压站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服务期满后,废电池板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项目使用的箱式升压变电器,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设备器材配件材料等有使用价值的货物可做拍卖处理。埋设的电缆采用开挖拆除,并回收残值。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以及变压器油事故池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2 |
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高压开关及汽车轮毂锻铸造件建设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 |
(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东经:**度**分3.**秒,北纬:**度**分**.**秒,属于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项目主要原料铝锭,经“红冲、脱模、切边、打磨抛光”,或经“熔炼、铸造、切割、打磨、抛丸”生产铝铸制品,主要生产汽车轮毂、法兰盘、电磁阀等,高压开关、机器人机械臂、消防铝接头、电力配件,挤压铝棒、汽车主机厂尿素阀、机加工产品、液压配件,年产量**万件(约**t/a)。主要设置铝合金锻造加热炉2台,天然气熔铝炉3台及其它配套设备。本项目厂区内已建有综合办公楼1栋,办公区位于一楼约**m2,依托已建办公楼配套的生活设施及食堂。综合办公楼由(略)《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年产3万吨石塑中空板包装箱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环评批复:黔南环审〔**〕**号,建设有办公楼1栋及1#厂房,但未建设生产线,1#厂房一直为空置状态,后期不再建设该项目。厂区共规划设计4栋厂房:已建1#厂房(锻造车间)**.**m2、拟建2#厂房(铸造车间)**.**m2、3#厂房(精加工车间)**.**m2、4#厂房(喷漆/喷塑车间)**.**m2。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6.**%。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装运物料应及时清扫,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对施工车辆采取篷布覆盖措施,杜绝“滴洒漏”,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等敏感点。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覆盖帆布,防止洒落等,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地块场区相对低洼地带,修建临时简易施工废水三级沉淀池(规格:2×2×2.5m),收集施工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后尽量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量2.**m3/d,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贵定县昌明镇(旧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厂房进行隔声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设备包装固废经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锻造车间脱模废气通过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脱模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 (2)铸造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烟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铝锭熔化、制芯、浇铸、脱模工序废气通过在各台铝水熔化燃气炉、射芯机、重力浇铸机、低压铸造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3)喷漆/喷塑车间喷塑粉尘通过在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喷漆和固化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4)精加工车间切割、抛丸、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2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后进入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放管道。 车间安装排风换气扇,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 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个,1.5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个,**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贵定县昌明镇(旧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减震垫等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利用厂房吸声、隔声;车辆进出厂区、途经敏感点采取减速、禁止鸣笛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熔化废渣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m2),废包装(略)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统(略)进行回收利用;废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喷塑工序;废覆膜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水性漆漆渣及废水性漆桶定期交厂家回收利用。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总量控制指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建议设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其他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八、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排污许可属于简化管理。“五十一、通用工序——**、表面处理——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有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