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方县人民政府批准,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红旗街道蔬菜社区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 |
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
区位:一般建成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 | 保证金:** 万元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 | ||||
备注:1.该宗地规划条件编号为**DFSF**(方自然资字【**】**号),出让价款不含任何税费。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且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出让地块涉及林地的,竞得人需按程序办理林地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需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红旗街道蔬菜社区 | 出让年限:**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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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 |
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
区位:一般建成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 | 保证金:** 万元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 | ||||
备注:1.该宗地规划条件编号为**DFSF**(方自然资字【**】**号),出让价款不含任何税费。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且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出让地块涉及林地的,竞得人需按程序办理林地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需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红旗街道蔬菜社区 | 出让年限:**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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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 绿化率(%):**≤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 |
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方米 | 未评估地区 | ||
区位:一般建成区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 | 保证金:** 万元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 | ||||
备注:1.该宗地规划条件编号为**DFSF**(方自然资字【**】**号),出让价款不含任何税费。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且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出让地块涉及林地的,竞得人需按程序办理林地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需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时**分 至 (略)**时**分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交易系统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略)**时**分 至 (略)**时**分到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略)**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略)**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报名方法:
1.竞买人须在贵州省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方可参与该项目竞买。
2.竞买人办理CA证书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页右侧点击“用户登录”,选择“网上交易大厅”,凭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交易大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交易系统登记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查询并绑定保证金、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
3.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
(略)CA办理:(略)
华测CA办理:(略)。
4.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略)-(略)、(略)。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及资格确认:
1.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汇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特别提醒:(1)须一次到账等额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不支持绑定;若竞买人同时参与多地块竞买,保证金须按地块分别交纳;竞买人或银行原因造成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后果自行承担;(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价。)
2.经核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挂牌人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特别提醒: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后需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后将保证金与对应项目绑定,保证金绑定成功后才能上传竞买申请资料。保证金到账、查询、绑定、上传竞买申请资料均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意向竞买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须注明联合体主办方)。
(三)竞价:
1.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或一个以上(整数倍)的加价(增价)幅度;挂牌截止前,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届满,进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系统将采用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须知)确定竞得人。
2.出现以下情况,挂牌人可以中止或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挂牌人网络、系统出现异常;
(2)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口头、电话和传真竞买。
(五)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六)出让人联系信息
出让人: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熊婷 彭达
联系电话:(略)-(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号)
联 系 人:交易三部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开户银行:(略)毕节分行
银行账号:(略)**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