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黎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黎平县龙形街道西门冲(黎平县天马山殡葬一体化项目宗地)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容积率≤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4.** | 绿化率(%):**.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殡葬用地 | **.**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中间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BA** | 保证金:(略)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时**分 至 (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 至 (略) 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4栋裙楼
联 系 人:王海清、姜锦灿
联系电话:(略)-(略)、(略)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略)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0(略)(略)7
黎平县自然资源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