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十三小学及第十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勘察、地基处理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受(略)委托,就盘州市第十三小学及第十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勘察、地基处理设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寻找合作伙伴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及范围
1、项目地点:(略)
2、盘州市第十三幼儿园总用地面积**.**m2 (约**.**亩) ,总建筑面积为**.**m2 ,其中幼儿园教学主楼建筑面积为**.**m2,包含幼儿教学用房(活动室、休息室、卫生间、衣帽间等)、厨房配餐用房、教室办公室等;音体活动室**㎡。校区共设**个班,每班**人,共**人。
盘州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总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班级为**个班,停车位**个。
3、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略),其中测算地勘费用约为(略).
4、资金来源:专项债+大连援建资金+中央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5、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基处理设计(含钻勘、技术资料、勘察成果报告书及后期服务等)及施工勘察;查明拟建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查明岩溶、土洞、塌陷等不良地质现象;判定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基处理设计;土石比报告;负责勘察报告审查通过,进行现场验收、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6、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年2月**日之前完成现场勘察工作,**年2月**日前完成地基处理设计工作,**年3月**日完成地勘报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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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选合作伙伴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合作伙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地基处理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地基处理设计负责人均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本此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报名及购买合作伙伴比选文件
1、报名及购买合作伙伴比选文件请于(略)至(略)每天上午9:**-**:**时,下午**:**-**:**时,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中路**号1单元**室
2、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每套,售后不退。
比选合作伙伴报名、购买合作伙伴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事项
1、比选时间:(略)**时**分。
2、比选地点:(略)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盘州市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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