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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余庆县兴民(略)(招标人名称)的余庆县中华中路棚户区改造公安局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遵(略)(略))已于 **/7/**:**:**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遵(略)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得分:**.** 分
项目负责人:傅雪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略)**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得分:**.** 分
项目负责人:章兴华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略)**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得分:**.** 分
项目负责人:范跃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略)**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中标结果公示**年** 月3日至**年** 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余庆县兴民(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略):(略)
地址:(略)-5号
联系人:(略):(略)
行政监督部门:余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