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项目名称: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户中央空调项目采购 原公告项目名称: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GZQD-**-**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 (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更改为: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延期日期: (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PPP项目: 否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概况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户中央空调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二、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