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革里水库乌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兴义市革里水库乌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指**年(6月、7月、8月)三个月。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指**年任意三个月。
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项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年** 月**日**:**时。
现变更为: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项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
文件中相应部分同上一起变更。
招标人:兴义市生态移民局招标代理机构: (略)
**年9月**日
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