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冷少农烈士故居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冷少农烈士故居附属设施项目施工(项目名称)由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瓮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瓮安县(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选择施工单位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性质:改扩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5平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平方米,管理楼**平方米,大巴车位8个,小车车位**个及相关附属设施。
2.4 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
2.6 项目总投资:(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http://ggzy.(略)/sxjy/wax/ ) 、 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略)/zwgk/xxgkml/zdlyxx/zfcg/zbgg_**/index.html)门户网站在本公告附件栏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电子文档),图纸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步交纳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的, 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瓮安县(略)
地 址:(略)A栋**-1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H2组团8栋1单元**-4
联 系 人:卢锡盛
电 话:(略)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