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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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播州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澄清文件1 各投标人: 一、现将投标人须知原文件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m”,计容建筑而积**.**(其中配置游客集散中心、公交首末站、城际客运站、后勤办公、食堂、酒店、附属用房);不计容面积**.**m”(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容积率0.**,建筑密度**.1%,绿地率**.3%,停车位**个(其中:地下停车位**个、地面停车位**个)。 澄清变更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配置游客集散中心、公交首末站、城际客运站、后勤办公、食堂、酒店、附属用房);不计容面积**.**平方米(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容积率0.**,建筑密度**.1%,绿地率**.3%,停车位**个(其中:地下停车位**个、地面停车位**个)。 二、其他不变,因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代理:(略) **年1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