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黔**执恢**号之一
关于张仕利申请执行刘丹、夏睿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需要对预告登记在被执行人夏睿卿名下的,位于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天麓1号五期御景十五号楼2单元7层1号商品房一套进行拍卖。本院确定在淘宝网(网址:(略))进行拍卖。因第一次拍卖已流拍,本院决定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预告登记在被执行人夏睿卿名下的,位于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天麓1号五期御景十五号楼2单元7层1号商品房一套,房号为**号2-7-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黔(**)龙里县不动产证明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登记状态:预告、预低]。
拍卖标的所有权、使用权人:被执行人夏睿卿。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拍卖时间:**年2月**日上午**时至**年2月**日上午**时(延时除外)。
拍卖法院:兴仁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的基础信息,拍卖底价,加价幅度,保证金额度及缴纳方式,竞价方式,拍卖价款交付方式及期限,税费负担,瑕疵处理责任及发生的相关款项、费用负担,竞买人风险责任,拍卖过程中的降价情况等相关事宜的,请自行登录淘宝网查看该拍卖标的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以及其他提示,也可以直接与本院执行工作局张文同志联系。
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日自行登录淘宝网查看拍卖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三日前向本院申报其优先购买权,并经本院依法确认。未按照前述时限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或虽经本院确认了优先购买权,但未登录淘宝网,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的提示交纳保证金,并于拍卖日自行登录淘宝网参与拍卖竞价、应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拍卖标的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参加竞买的当事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参加竞买的,也请关注整个拍卖过程。
本院定于**年2月**日上午9时集中向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介绍拍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如需了解、查看拍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的,请按时到本院执行工作局听取介绍。届时未参加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已知悉。
(重要提示:《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为本公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的内容已全部知悉和了解。)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二月十一日